龙华已于7月27日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结合民办学校当前招生情况,部分民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区教育局将于7月31日启动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再次招生工作。
一、招生受理学校
受理学校及招生学位数将于7月31日通过"龙华区民办学校学位网上申请系统"(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index.html)公布。
二、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读学生,且在龙华区居住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华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6年6月30日)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材料准备
深圳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非深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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