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瓦房店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食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的抽查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工作,以及提供价格确认服务、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 1:00-6:00,地址位于钻石街37-1,邮编116300,联系电话为0411-85681089。
1、单位全称
瓦房店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2、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事务性工作。
2. 负责承担食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涉农产品、油品等产品的抽查(抽样)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检定。
3. 负责承担产(商)品质量的抽查(抽样)检验和委托(抽样)检验、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
4. 负责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涉及所有计量仲裁检测抽检工作。
5. 提供对纪检、监察、司法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确认服务。
6.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权益工作,调节消费纠纷。
7. 负责承担粮油检测,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标准,进行粮油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8. 负责承担轴承检测,认真贯彻执行轴承质量标准,进行定期轴承质量的检查。
9.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00-6:00
4、单位地址
钻石街37-1
5、邮政编码
116300
6、公开电话
0411-85681089
单位全称
瓦房店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事务性工作。
2.负责承担食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建筑材料、涉农产品、油品等产品的抽查(抽样)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检定。
3.负责承担产(商)品质量的抽查(抽样)检验和委托(抽样)检验、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
4.负责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涉及所有计量仲裁检测抽检工作。
5.提供对纪检、监察、司法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确认服务。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权益工作,调节消费纠纷。
7.负责承担粮油检测,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标准,进行粮油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8.负责承担轴承检测,认真贯彻执行轴承质量标准,进行定期轴承质量的检查。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时间
作日8:30-11:30 1:00-6:00
单位地址
钻石街37-1
邮政编码
116300
公开电话
0411-85681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