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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人事科
计划财务与建设管理科
负责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务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编制市级水务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市级水务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管理国家、省、市拨水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对局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负责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等骨干调水工程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承担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水务政策;负责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跨县市区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和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水资源论证和开展全市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
运行管理科
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南水北调工程等骨干调水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雨情、水情信息;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拟订全市供水、中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共供水管理工作,负责二次供水及中水运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排水、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黑臭水体治理;监督、检查、考核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设施的建设、运行、维修养护情况;负责排水管网接驳、迁改、临时占用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镇污泥处置工作;负责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管理;负责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协调跨区域污水处理设施互联互调及运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

滨州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滨州市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滨州市引黄灌溉管理服务中心
滨州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