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林业管理保护等工作。
(二)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中的耕地质量监管、农田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四)承担高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党建等有关工作。
(二)法规监察和确权登记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规划自然资源督察、土地供后监管、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等工作。
(三)自然资源权益和利用科。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和调查监测科。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报批、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划管理、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等工作。
(五)市政交通和建筑管理科。负责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管理工作。
(六)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科。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土地用途管制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审查报批、临时用地管理及审批等工作。

(七)生态修复和林业科。负责矿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林业管理、农田建设等工作。
领导分工
严加川: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贺 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政务信息、信访、人事、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公开、统计、安全、改革、财务、资产管理,市政、交通、建筑、文化风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建筑管理科,联系基层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杨 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法规、督察、土地出让合同修订和核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分管法规确权科、规划调查科。
吴 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自然资源权益、利用、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征收等工作。分管权益利用科、耕保用途科。
刘明权:一级调研员,协助书记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古生物化石、农田建设、林业管理等工作。分管生态林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