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军(东莞市副市长)

成都工作网

免费咨询电话13408589752

财税 2025-10-17 13:04:54 阅读(113) 评论(0)

  黎军,女,汉族,1970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民革党员。现任广东省政协常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正厅级),民革中央常委。

  1988.09—1992.07,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行政法专业学习;

  1992.07—2001.04,中南政法学院教师(其间:1994.09—1997.07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7.09—2000.07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1.04—2006.09,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2002.12)(其间:2002.09—2005.1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在职博士后研究);

  2006.09—2008.11,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2006.12);

  2008.11—2009.08,深圳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2009.08—2012.11,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

  2012.11—2013.12,深圳大学副校长;

黎军(东莞市副市长)

  2013.12—2015.02,深圳大学副校长,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民革广东省委会常委、深圳市委会主委(2014.11);

  2015.02—2015.06,深圳大学副校长,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民革广东省委会常委、深圳市委会主委,挂任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

  2015.06—2016.02,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大学副校长,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民革广东省委会常委、深圳市委会主委,挂任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

  2016.02—2018.09,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大学副校长,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民革广东省委会常委、深圳市委会主委;

  2018.09—2018.10,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深圳大学副校长,深圳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委会主委;

  2018.10—,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正厅级),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十四届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