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担农业、农村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库移民、渔业等方面的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处理“三农”工作,抓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卫生管理,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管理,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承接市级相关部门下放南城街道的权责事项,完成市、街道及其他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