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HTML5 视频标记.
韶关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任务:
1.宣传国家、省有关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3.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6.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及消费者意见的调查。
7.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引导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8.组织协调市消费者委员会委员单位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良勋
联系电话:0751-8177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