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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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5-10-23 12:25:47 阅读(140) 评论(0)

  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

  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县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

  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本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定期评

  估和动态维护。组织研究本县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

  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负责中心城区各建设用地地块规划条

  件的确定工作。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

  织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党务、政务工作;负责

  对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稿审核、起草、收

  发、会议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等管理工

  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

  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

  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购置,发放和政府采购工

  作;负责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

  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

  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

  (二)国土空间规划股

  编制全县及区域性国土空间规

  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贯彻执行国土空间

  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县域国土空间用途

  管制职责;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

  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

  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

  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融

  合发展,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土空间

  用途转用工作;组织编制本县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

  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

  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并负责各类专项规划

  的审查、备案和报批工作;负责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备案和报批工作;指导乡村规划的管理

  工作;负责县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城乡规

  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规划相

  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信

  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推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科技发

  展;负责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三)国土资源利用管理股

  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

  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落实情况;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单独选址项目等各

  类用地的组卷、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不动产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不动产确权发证工

  作;组织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城镇村庄地籍

  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调处土地权属争议;负责规范地产市

  场及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负责增减挂钩和跨县域指标使用;拟订土地供应政策;编制

  上报供地方案。负责全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及空间数据库的

  建设与管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

  籍测绘;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各类测绘

  成果和测量标志;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化服务;组织测绘

  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审核测绘单位资质。 

  (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股

  对土地、矿产、国土空间

  规划、林业和草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全县土地、矿产、林业和草原资源执法监督管理有关规

  定;组织依法查处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

  资源违法案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修订全县有关

  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资源政策;推进自

  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

  编制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

  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全县矿业权登记发证的核实上报

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上级授权负责矿

  业权转让初审工作;管理矿权市场、组织矿业权公开出让;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保护项目管理工作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

  种的管理事项;负责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有关数据库

  管理、登记资料归档、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

  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管

  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负责

  对外合作勘查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备

  案、登记、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地

  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

  料汇交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编制全县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

  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验;负

  责地热、矿泉水勘查、评价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

  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六)林业草原资源股

  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的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县工程造林、社会造林、

  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及各类植树育苗等的技术方案和分配、

  落实方案;负责全县各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

  负责技术承包服务和技术培训;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工

  作;负责工程造林、社会造林、草原资源等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果品、蚕桑、花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果

  树、蚕桑、花卉、林业产业、系统内多种经营发展规划、年

  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果树、蚕桑、花卉的管理和干

  鲜果品蚕桑、花卉基地的建设工作;指导果桑花卉的生产经

  营;负责果树、蚕桑、花卉品种改良和品质提高;拟订林业

  和草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负

  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和专利工作;负责林业和草

  原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技术市

  场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和草原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

  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林农、果农及林业和草原基层技术人员

  的技能、业务培训;负责林业和草原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

  及管理工作;承担县林学会、果树学会、花卉协会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森林、林地、湿地、草原等资源的调查和动态监测;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负责林权和草原管理,承担林地和

  草原征用、占用审核后的监管工作;负责木材经营、加工、

  运输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法规宣传;全县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改革;

  负责进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负责森林和草

  原文档管理和公益林管理工作。 

  (七)财务股

  组织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

  关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并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和审核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负责省厅和市局拨付专项资金的

  管理工作;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并对财务和

  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项目审计。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

  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县林业及

  生态建设的科技科研、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名

  木古树、风景林、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管理;负责全

  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林地资源

  保护、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维护生物多样性;负责全县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濒危物种、

  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物及其产品

  的繁衍、饲养、经营、加工、运输等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

  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制定防治方案、预案、计划;

  承担防治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做好森林植物及林产品的产

  地检疫、调用检疫和复检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的

  全程技术指导;承担探索防治管理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

  并适时组织推广和应用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

  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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