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
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县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
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本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定期评
估和动态维护。组织研究本县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
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负责中心城区各建设用地地块规划条
件的确定工作。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
织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党务、政务工作;负责
对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稿审核、起草、收
发、会议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等管理工
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
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
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购置,发放和政府采购工
作;负责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
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
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
(二)国土空间规划股
编制全县及区域性国土空间规
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贯彻执行国土空间
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县域国土空间用途
管制职责;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
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
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
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融
合发展,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土空间
用途转用工作;组织编制本县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
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
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并负责各类专项规划
的审查、备案和报批工作;负责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备案和报批工作;指导乡村规划的管理
工作;负责县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城乡规
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规划相
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信
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推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科技发
展;负责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三)国土资源利用管理股
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
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落实情况;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单独选址项目等各
类用地的组卷、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不动产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不动产确权发证工
作;组织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城镇村庄地籍
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调处土地权属争议;负责规范地产市
场及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负责增减挂钩和跨县域指标使用;拟订土地供应政策;编制
上报供地方案。负责全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及空间数据库的
建设与管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
籍测绘;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各类测绘
成果和测量标志;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化服务;组织测绘
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审核测绘单位资质。
(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股
对土地、矿产、国土空间
规划、林业和草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全县土地、矿产、林业和草原资源执法监督管理有关规
定;组织依法查处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
资源违法案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修订全县有关
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和草原资源政策;推进自
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
编制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
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全县矿业权登记发证的核实上报

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上级授权负责矿
业权转让初审工作;管理矿权市场、组织矿业权公开出让;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保护项目管理工作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
种的管理事项;负责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有关数据库
管理、登记资料归档、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
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管
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负责
对外合作勘查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备
案、登记、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地
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
料汇交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编制全县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
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验;负
责地热、矿泉水勘查、评价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
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六)林业草原资源股
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的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县工程造林、社会造林、
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及各类植树育苗等的技术方案和分配、
落实方案;负责全县各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
负责技术承包服务和技术培训;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工
作;负责工程造林、社会造林、草原资源等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果品、蚕桑、花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果
树、蚕桑、花卉、林业产业、系统内多种经营发展规划、年
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果树、蚕桑、花卉的管理和干
鲜果品蚕桑、花卉基地的建设工作;指导果桑花卉的生产经
营;负责果树、蚕桑、花卉品种改良和品质提高;拟订林业
和草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负
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和专利工作;负责林业和草
原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技术市
场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和草原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
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林农、果农及林业和草原基层技术人员
的技能、业务培训;负责林业和草原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
及管理工作;承担县林学会、果树学会、花卉协会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森林、林地、湿地、草原等资源的调查和动态监测;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负责林权和草原管理,承担林地和
草原征用、占用审核后的监管工作;负责木材经营、加工、
运输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法规宣传;全县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改革;
负责进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负责森林和草
原文档管理和公益林管理工作。
(七)财务股
组织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
关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并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和审核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负责省厅和市局拨付专项资金的
管理工作;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并对财务和
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项目审计。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
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县林业及
生态建设的科技科研、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名
木古树、风景林、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管理;负责全
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林地资源
保护、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维护生物多样性;负责全县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濒危物种、
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物及其产品
的繁衍、饲养、经营、加工、运输等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
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制定防治方案、预案、计划;
承担防治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做好森林植物及林产品的产
地检疫、调用检疫和复检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的
全程技术指导;承担探索防治管理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
并适时组织推广和应用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
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