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2836033

负责工作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对外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学习考察的组织、政审和培训等工作;负责拟订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评、评先表彰和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创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