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代征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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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5-10-29 10:13:24 阅读(64) 评论(0)

  1.受托代征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受托代征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受托代征人提交的纸质申报表须签章,各项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受托代征人不得将其受托代征税款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人员办理。

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代征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6.纳税人拒绝缴纳的,受托代征人应自纳税人拒绝之时起24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受托代征人未将情况报告的,税务机关可按《委托代征协议书》的约定向代征人按日加收未征少征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受托代征人应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在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以及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解缴,并可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未解缴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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