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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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5-10-31 14:20:17 阅读(136) 评论(0)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

  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我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

  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

  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

  并组织实施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规范

  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商事制度改革;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

  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

  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

  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

  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

  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动产抵

  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

  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

  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

  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

  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

  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

  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

  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

  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

  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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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

  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

  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

  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

  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

  应急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规范、

  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对计量检定机构及检定人员

  的资质资格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和指导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

  法对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检查机构

  和认证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

  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

  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实施严格保护商标、

  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依法承担商标、专

  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知识产权争

  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

  业发展;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知识产权

  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实施价格监督检查

  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等行为。

  (十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

  十五个派出机构,分别是:

  (一)苇湖梁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七纺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新民路片区市场监督管

  理所;

  (四)六道湾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八道湾片区市

  场监督管理所;

  (六)南湖南路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南

  湖北路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七道湾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九)榆树沟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石人子沟片区市场监

  督管理所;

  (十一)华光街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二)振安

  街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三)水塔山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四)龙盛街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五)河马泉片区市

  场监督管理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数 171,实有人数

  237 人,其中:在职 177 人,增加 24 人; 退休 60 人,增加 18

  人;离休 0 人,增加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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