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办、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供定制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2、办好自身科技企业孵化器,努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
3、承办政府专项工作和相关政府职能,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推动科技创新项目落地,扶持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开展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成果展示、人才交流及新产品的推广等科技孵化服务。
5、负责向科技企业提供法律事务、会计事务企业中介以及咨询代理等项服务。
6、为企业提供技术经济信息、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服务,开展科技资金与资本市场合作、科技资产管理等相关科技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