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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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6-04-09 19:24:25 阅读(70) 评论(0)

  (一)负责完成国家统计局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地方性统计调查工作。

  (二)负责制订全县的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三)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四)负责审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江陵县统计局

  (六)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和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

  (七)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干部和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八)统一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数据库网络。

  (九)负责组织实施大型普查工作。

  (十)制定和完善全县经济效益和科技进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参与县政府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妇委会、共青团、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政务信息、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事政工、绩效考核、机关干部职称评定、保险、工会、综治、信访维稳、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机关招商引资、企业秘书、公务车管理、后勤管理工作。

  2、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负责法规与行政审批、人口与社会科技、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它法律性事务;负责统计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工作,负责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教育、统计人员培训工作,配合省、市统计局做好统计职称考试及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3、专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综合核算、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业、能源、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工作;负责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经济月报;负责做好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和发布统计公报;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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