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全区公安工作的宏观指导、宏观管理和指挥职能,强
化治安管理,直接组织指挥参与重大案件的侦破、重大事件的处
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提高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和组织协调作战
能力,强化全区公安民辅警队伍的管理,加强与邻市、邻县(区)
公安机关的联系合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置政工室、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法制
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
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警察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禁毒大队、警务综合服务中心、扫黑除恶办、市
区派出所 8 个、街镇派出所 5 个、强制隔离戒毒所 1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