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落户须要满一年吗(成都办居住证必须要半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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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落户 2022-08-02 17:48:06 阅读(14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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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成都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及时限是什么?

成都办理居住证需要要先登记,才能办证哦!

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这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2、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公安机关网络自主申报(微信、PC、APP等)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登记信息满6个月

3、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就读、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任一种情况

4、满足上诉条件即可快速顺利办理居住证。

以上5种居住证办理途径,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立等可取,当场免费办结。

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中国.成都”、“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成都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查询。

居住证一年有效,过期作废,记得及时续登记。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管理与服务活动。第三条 (术语含义)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居住的人员;

(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五城区而到本市非五城区居住的人员;

(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五城区跨越区(市)县居住的人员。第四条 (功能作用)

本规定所称居住证是指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流动人口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有关待遇或者服务,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第五条 (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是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发放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 (部门职责)

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和发放等具体工作,并受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劳动保障、人事、房管、人口计生、财政、工商、卫生、教育、民政、税务、建设、司法行政、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协助开展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第二章 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第七条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第八条 (居住证种类及有效期限)

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成都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办理延期后可继续使用。

居住证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第九条 (办理临时居住证规定)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一月以上的应当到受理机构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第十条 (办理居住证条件)

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登记责任)

用人单位录用流动人口的,应当督促其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用工时间拟满一月以上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在录用后七日内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申办居住证。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七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度与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用人单位治安责任书》,并接受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督促检查。第十二条 (房屋出租人登记责任)

公民私有或者单位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口使用的,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承租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居住登记等基本情况,并在七日内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报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对未办理居住证的,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流动人口在承租后七日内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

流动人口与房屋出租人解除或者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七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变更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房屋出租人每年度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并接受公安、房管等部门督促检查。

成都入户口新政策2020

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

依照新政策,成都集成创新了上海,深圳的先进做法,采取划定积分入户分数线,积分申报随到随积、积分结果常态化公布的工作方式,让符合基本条件和分数的申报人员能直接申报入户,全年工作日均可申报。根据《办法(送审稿)》,积分每年常态化申报,查询,公布。

同时创新居住证积分与享受公共服务事项挂钩机制,以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三重叠加政策,健全与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相适应的入户政策。

引导人口向东部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流动,向产业功能区和就业需求集中区域汇集,向人口低密度区域倾斜,并以吸纳年轻化,技能型,产业型外来人口为导向,大幅提升年龄,技术技能的权重,提升我市技术技能人口总量和高技能人才占比。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应为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

拥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当面提交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成都外来人员落户政策

成都幼升小暂住证必须满一年吗

需要

成都居住证没有满一年但是备案满一年,小孩是可以正常读书的。申请子女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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