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异地办身份证最快几天
法律分析:成都市异地换领身份证需要40天,有时也会时间更短,比如20天。现在身份证是可以进行异地换领的了,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是可以在异地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领证:为更好地方便群众领证,避免群众因领证再次跑路,群众除了可以选择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外,还可以自愿委托邮政速递部门代为领证,投送到指定地点、指定人员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户口迁入后身份证多久可以办理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新的户口簿一般当场可以领取,而居民身份证就需要大概60-90天的时间才可以领取。
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成功以后,一般都要求直接当场入户到新的户口所在地并在该户口簿上面录入公民户籍信息的,因此户口簿是当场就可以办理好的。而居民身份证,由于办理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公民在办理完新的户口簿以后,可以当场提供相关的资料直接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大概60-90天时间可以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扩展资料:案例:办一张身份证,过去需要60天,10月起只需40天;小孩出生入户,计生证明不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交通罚款可以在网上异地缴纳;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只需到拟迁入地跑一趟,无需再到户口迁出地办迁出手续,“自助办证一体机”涵盖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相关业务。申请人使用“一体机”可自助完成电子申请表填写、指纹采集、现场人像比对、排队号领取等操作;业务受理后,可通过“一体机”刷卡缴交办证费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的,可由设备实行自动审批、自动制证、自动发证,实现再次签注的“立等可取”;申请人还可在“一体机”输入证件号码或业务编号查询办证进度、电子通行证签注有效次数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再次签注从过去7个工作日缩短到5分钟完成。对于备案人员,因需提交单位证明,故无法实现“立等可取”功能。

迁移户口后应在多久时间内重新办身份证
迁移户口后应在三个月内重新办身份证。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变更更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一般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落户成都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吗
落户成都后,如果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换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在身份证过期前三个去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居民身份证,只是地址是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