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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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内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办理指南
四川省省内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办理指南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四川省省内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办理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流程
(一)户口登记在我省的居民,可持相关手续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申请本人及同户人员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服务。
(二)对符合“省内一站式”服务条件的申请人,窗口民警按照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内一站式迁移”业务功能操作要求和设定的审核审批网上流程,为申请人办理户口迁入业务。
(三)对居民申请整户迁入的,迁入地治安户政窗口民警在办理迁入手续的同时,将缴销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并为申请人打印新的户口簿;整户中户主申请迁入但原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原户主需到现场,向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民警指定原户的新户主,签字并确认该户其他成员与新户主的户成员关系后,方可继续办理,同时迁入地公安机关将缴销其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单页,要求新户主或同户其他人员到迁出地重新申领居民户口簿;整户中非户主一人或多人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民警将在原居民户口簿迁入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迁出章。户主应由年满十六周岁的户内成员担任,原户中仅有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原户中的成年人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四)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内一站式迁入”业务功能正式上线后,省内跨市迁移已开具准迁证但迁出地尚未开具迁移证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省内一站式迁入业务;省内跨市迁移迁入地已开具准迁证,迁出地也已开具迁移证的,按网上核验业务流程办理准迁落户。
服务办理范围
凡户口登记在四川省的居民,在迁入地申报办理省内跨市户口迁入时,均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申请按照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服务办理迁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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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的政策?
目前成都可通过人才落户(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积分落户(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成都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可以大人小孩一起办理吗
可以。
户口登记在四川省的居民,可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本人及同户人员户口迁移服务。
具体需要两种证件,首先是迁出人户口本,其次是准迁证。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的证件要咨询当地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