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如何转西安户口,流程是什么?
新生儿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西安市公安局官网。
2、点击网上办事,找到新生儿报户中申报选项。
3、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
4、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
3、阅读相关材料信息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亲属投靠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进入西安市公安局官网
2、点击网上办事,找到投靠配偶落户中申报选项。
3、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
4、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投靠直系亲属。
3、阅读相关材料信息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技能人才落户可在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网上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人才引进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学历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办理学历可以登录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学历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6、使用“学历落户绿色通道”的,届时您只需上传您的身份证电子照片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派出所会为您办好集体户口卡或准迁证,并邮寄给您。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
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
在校生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在校生落户可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在校生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
投资创业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投资创业落户可以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官网进行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2、窗口审核。
①个人申请的,由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②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③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④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7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投资创业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迁证,并邮寄给申请人。
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可以进行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1、准备好落户所需材料。
2、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完成落户业务,领取户籍资料。
办理地点:
1、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2、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办理。
微信办理
1、关注西安公安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掌上户籍室-安居落户。
3、选择落户条件。
4、阅读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报。
4、用户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
5、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西安户口迁入条件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西安落户细则包括13种落户形式,详细办理指南如下:
一、学历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适用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三、高级人才落户
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四、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五、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六、投资纳税落户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其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公司法人代表可申请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3、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可申请落户。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八、买房落户
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
九、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
十、新生婴儿报户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十一、市内迁移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十二、公民申请登记或变更户口登记事项
十三、设立集体户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五条 下列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准入证》:
(一)市区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
(二)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
(三)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四)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
(五)投资纳税人员;
(六)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部级公司)驻西安办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人员;
(七)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外地人在西安落户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33种人可以落户西安(即迁入西安条件):
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2、市、区(县)组织部门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本市落户
3、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非西安生源)落户
4、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西安生源)落户
5、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
6、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7、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
8、随军家属申办户口
9、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
10、博士后进出站人员在本市落户
11、组织部门批准引进的“千百万”人才在本市落户
12、人才引进落户
1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
14、军人未成年子女户口登记
15、新生婴儿报户
16、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五年社保入户
17、国外出生婴儿户口申报
18、原具有西安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公民申请投靠本市父母落户
19、劳改释放人员落户
20、收养子女落户
21、知青申请落户
22、华侨来陕定居落户
23、在西安市区自主创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市落户
2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买房入户
25、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26、农村地区离婚人员投靠本市农村地区父母落户
27、弃婴落户
28、市外户口迁入(购房入户)
29、市外户口迁入(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
30、市外户口迁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1、市外户口迁入(夫妻投靠)
32、市外户口迁入(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3、市外户口迁入(投资经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口如何迁入西安
首先到接户口(西安)村委会或社区打证明,就是同意接你户口证明。
拿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本人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西安)打同意接手续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拿了准迁证后,再到迁出地(异地)派出所户籍科打迁出证明。
拿了迁出派出所准迁证后再回来到你上户派出所(西安)上户即可。
1、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2、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3、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4、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
扩展资料:
法规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规范
(一)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
(二)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且所有入户人员信息均须在网上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要重点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及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核查无误的,
在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上加盖“个人身份信息已与网上核对”核验章及审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1.审核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审核申请人学历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3.落居民家庭户的,审核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落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审核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核原件,留复印件;
5.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西安分中心(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
对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国外留学人员,符合华侨身份的,按照华侨来西安定居落户规范办理;非华侨身份的,按照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入户要求(不审核用人单位资质文件、劳动合同等)办理;
6.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7.户籍民警除审核上述所需材料外,还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学历身份信息系统,对申请人学历身份进行认证核查;对于中专、技校等学历的人员,各公安分局将此类人员名单(省内学校)整理成册,定期请同级教育和人社等部门进行认证核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西安落户政策细则
把户口迁到西安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西安需要的条件:1、学历落户,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落户;3、符合规定的专业人才可以落户。
一、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在西安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落户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2、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三、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条件
本市市区的用人单位,非调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符合《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市政发〔2006〕17号)文件中第六条、第七条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文件规定,可申请迁入落户。
四、投资纳税落户办理条件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
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
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若出资比例最低的股东也达到上述纳税标准,可申请一名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由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骨干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3、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五、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凡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拥有产权属本单位所有的办公场所的用人单位,均可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六、买房入户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办理条件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西安的落户问题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办理落户的,不过如果是买房落户的话需要同时满足那5个条件的。
扩展资料
一、学历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适用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二)所需材料
1、学校集中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申请入户人员花名册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及时限
1、学校集中办理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服务。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持所需材料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审核通过后,外省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
三、高级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四、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五、技能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六、投资纳税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其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公司法人代表可申请企业员工及配偶和子女落户。
3、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本人及配偶和子女可申请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国有企业投资纳税落户所需材料:
①国有企业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②国有企业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本市市区;
③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④单位集体申请的需提供申请入户员工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企业投资纳税所需材料:
①企业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②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本市市区;
③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最近连续3个(或5个)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④单位集体申请的需提供申请入户员工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
3、个体工商户申请投资纳税所需材料: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②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该个体工商户最近1个(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
③申请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7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3、企业、单位集中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服务。
七、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陕西省或西安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3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表》;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三)其他情形
申请随迁人员落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
八、买房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2015年7月1日(含)之后(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户籍登记。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要注明网签时间)。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2、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所购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九、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一)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2、子女投靠父母(含配偶父母):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含子女配偶):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窗口民警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十、新生婴儿报户
一)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二)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卡原件。
(以上适用于国内出生普通新生儿报户)
三)其他情形
1、国外出生报户:①新生儿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②《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翻译件及公证书原件;③父母落户方户口簿原件。
2、双军人子女报户: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父亲和母亲军官证原件;③落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④落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下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⑤落父亲或母亲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3、本市驻军部队军人或本市兵源的军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本市居民家庭户,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申报出生登记(单独立户),也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所生子女,该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可为该子女在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
十一、市内迁移
一)适用范围
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内迁转落户。(不含外地政府驻本市市区办事机构集体户口)
二)所需材料
1、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2、迁往亲戚朋友合法落户地址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入户方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说明。
3、迁往单位集体户的: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②单位入户介绍信。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所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申请人在西安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社区集体户,或原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所需材料:①移入人员的户口簿原件;②申请人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或房屋变卖、被屋主收回等相关证明,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或没有集体户的证明,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的房屋查询证明原件。
5、因故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由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
十二、公民申请登记或变更户口登记事项
一)所需材料
1、更改姓名。
①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要亲笔签名落款);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要亲笔签名落款),并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裁决书)。
②户口簿原件。
2、籍贯变更
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名落款;
②户口簿原件;
③本人祖父或父亲户口簿原件;
④变更为台湾籍贯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西安市台办证明。
3、非主项户口登记或变更
申请登记、变更身高、血型、宗教信仰的,需提供:
①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未满18周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签名落款;
②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未满18周岁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
③申请登记、变更下列信息的,除第①②项外,还需提供:
申请变更婚姻状况。申请登记或变更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变更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申请变更为“丧偶”的。
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还要提供结婚证);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未结婚,户口簿婚姻状况空白,申请登记为“未婚”的,提供本人未婚声明书;
申请登记或变更文化程度的,提供本人学历证书;
申请登记或变更职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