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落户购房区域划分(成都高新区买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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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落户 2022-12-27 02:33:57 阅读(104) 评论(0)

本科落户成都高新区,只能买高新区的房,还是其它区的都可以买?

本科落户成都市高新区,按照成都市限购政策的规定,高新区户口可以买高新区、天府新区、老五城区和三圈层的区市县。

天府新区户口购房范围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高新南区户口能在哪些区购房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回复咨询时确认,具备成都市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以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7个区域购房。但具备上述7个区域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则并不能在高新南区购房。同时成都市住建委强调,住房限购政策不变,限购区域不变,限购套数不变,户籍和社保缴纳年限等限购要求不变。与高新南区相比,天府新区范围相对较小,根据成都市住建委回复,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6个区域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以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具备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以到上述6个区域购房。

法律依据: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 三、普通购房家庭排序规则是什么?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若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时,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依序递补,直至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总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具体排序规则为:第一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成都高新区户口可以在成都哪些地方购房

天府新区以外的区都可以买。当然这还要看你现在已有几套房子了。如果已有两套了,可能就买不到了。你可以在网上查查限购政策,现在只有高新区和天府新区两地购房需要本区户口和本区社保。所以你的情况,除了天府新区外应该是可以买的。限购详细政策网上可以搜到。如果找不到也可以去成都人事代理网上查看,上面是一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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