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成都落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投靠父母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成都市,未成年人可随父母入户。
父母双方均为成都市集体户且无房,经集体户所属单位同意,可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父母离异,未成年人投靠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
父母再婚,未成年人需投靠继父(母),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
投靠祖父母
父母为双军人,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外祖父母。
收养
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可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入户申请表》
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
结婚证(如适用)
亲属关系证明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适用)
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
流程大致如下:
1. 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被批准入户的人员需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 持有《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文件,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办证中心或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