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离婚本身就够折腾了,没想到后面给孩子迁户口也是一趟腿儿。不过总算是办利索了,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自个儿跑这趟的经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个醒儿。
第一步:先搞清楚找谁,带啥
刚离完那会儿,心里挺乱的,孩子户口这事儿一直悬着。我先是问了几个朋友,说法不太一样。网上查了查,也是五花八门。我一琢磨,这事儿还得找正主儿,直接去了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问。
去了之后,跟窗口的民警同志一说情况,人家挺耐心,告诉我要办这事儿,得先把离婚手续弄利索了。我是协议离婚,所以离婚证是必须的。如果是法院判的,那就得带判决书。然后,还得有孩子的出生证明,我们两口子原来的户口本,还有孩子的户口页。
第二步:准备材料,跑迁出地派出所
听明白了,我就回家翻箱倒柜找这些东西。离婚证、我自己的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都好说。麻烦的是,孩子的户口之前是在他爸那边的,所以我还得拿着离婚协议(上面写了孩子归我抚养)去找他爸要他那边的户口本,还有孩子那一页。
材料凑齐了之后,我就直奔孩子户口原来所在的那个派出所。跟人家说明来意,就是孩子判给我了,现在要迁到我这边来。工作人员核对了一下材料,主要是看离婚证(或判决书)上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说明,还有出生证明啥的。确认没问题,就给我办迁出手续。
-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我和前夫的户口本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 孩子原来的户口页
- 我的身份证
他们那边审核完了,就会开一个《户口迁移证》。这个证很重要,后面迁入要用。
第三步:去迁入地开证明,办迁入
拿着《户口迁移证》还不算完事儿。我得去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是我要把孩子户口迁过来的地方,找对应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跟他们说明情况,他们会核实一下,然后给我开一个同意迁入的证明。这个证明,有的地方是直接开个条子,有的是在派出所给的某种表格上盖章,具体看当地要求。

拿到这个同意迁入的证明后,我才终于可以去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也就是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的迁入手续了。到了那儿,把下面这些东西一股脑儿交给窗口民警:
- 《户口迁移证》
- 迁入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的同意迁入证明
- 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 离婚证(或判决书,证明抚养权)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人员把这些材料收上去,审核,录入系统。这个过程稍微等了一小会儿。当场就给我打印了新的户口本,上面已经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我的户口下面了。看到新户口本的那一刻,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一点小体会
整个过程跑下来,感觉就是:材料一定要带齐!去之前最好打电话或者亲自去窗口问清楚,免得白跑。还有就是,办事儿的人可能不少,耐心点儿,毕竟大家都不容易。复印件可以提前多准备几份,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找地方复印。
虽然步骤多了点,但只要材料齐全,跟着流程一步步走,还是能顺利办下来的。希望我的这点儿经历能帮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