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我,说这探亲假到底是不是看户口本上的地址来批的?这事儿,我当初也挺糊涂的,还真自己折腾了一番才算搞明白。
我记得那是刚到现在的单位工作满一年那会儿,想着符合条件了,能休个探亲假回家看看爸妈。我爸妈户口在老家农村,但那几年他们身体不太基本上都住在我哥工作的那个城市,方便照顾。我当时就犯嘀咕了,这申请表上填我爸妈的地址,是填户口本上的老家地址,还是填我哥那儿的实际住址?要是填我哥那儿,跟我户口本一对不上,单位认不认?
我是怎么搞明白的
第一步,我就先去找了单位管人事的老师傅。他人挺就是有点爱按老规矩办事。他一听我的情况,第一反应就是“那你把你爸妈户口本拿来看看”。我说我爸妈现在没住户口那儿,他当时就有点卡壳,说“这……规定上好像没细说这种情况,以前大家都是按户口本来算的?”
得,看来光问还不行,得自己研究。我就回去翻单位发的那个厚厚的《员工手册》,还有后来补充的一些规章制度文件。找找,总算在角落里找到了关于探亲假的那几条。
- 上面确实写了要工作满一年。
- 还写了要和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起,并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 关键是,关于这个“住在一起”怎么界定,它压根就没提户口这俩字! 它强调的是“实际居住地”。
光看文件还不够,我还得去落实。我又去找人事老师傅,这回我把文件翻到的那一条指给他看。我说:“你看,这上面写的是实际居住地,没说非得是户口所在地。”
老师傅又仔细看了看,然后又去问了问他的领导。过了两天给我的答复是:确实主要看实际情况,但是需要提供一些证明,证明我爸妈确实长期住在我哥那边,而不是临时去住几天。
这下就到了实践的环节了。 为了开这个证明,可真没少折腾。
我让我哥去他那边社区问,社区说得有居住证才好开。但我爸妈年纪大了,也没想着办那个。后来好说歹说,社区给出具了一个类似临时居住的证明,盖了个章。
光有这个还不行,我们人事这边还要求提供点“佐证材料”,证明是“长期”在那儿住。我想了半天,让我哥把他家最近半年的水电煤气缴费单复印了,上面有地址。我还让我妈去看病的时候,医院开的病历本、缴费单啥的,也都复印了一份,地址也是我哥那儿的。
把这一堆材料交上去,人事那边审核了好几天。 总算是批下来了,说根据我提供的情况,可以认定我父母长期居住地确实在我哥那儿,符合和我分居两地、不能公休团聚的条件。
所以你看,整个过程走下来,户口本上的地址,在我的这回实践里,真不是决定性因素。 虽然一开始人事老师傅也提了,但规定本身和最终的落实,看的还是实际情况。
所以说,探亲假这事儿,以我的经验来看:
- 是不是看户口? 不是绝对的。关键看你和你爹妈(或者配偶)是不是真的不住一块儿,平时周末节假日也回不去团聚。
- 实际居住地更重要。 但你得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实际居住地”,比如社区证明、水电费单子、医院看病记录等等,具体要啥还得看你单位的要求。
- 单位规定是根本。 不同单位,特别是国企、事业单位和私企,对探亲假的执行力度、审批流程可能都不一样。最好还是先把自己单位的规定弄清楚。
总之一句话,别光盯着户口本琢磨了,多问问单位人事,看看具体规定,再准备好实际情况的证明材料,这才是正道。我那次虽然折腾了点,但总算是把假休了,也弄明白了这其中的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