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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3-25 17:39:01 阅读(79) 评论(0)

2023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3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年龄放宽5周岁,但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将在招聘岗位表中予以明确。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3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3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3日-12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3日0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均为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以学校通知为准,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准确填写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组织和实施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余岗位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1.试讲。

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

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联系人:吕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yqahy@sina.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9241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3年3月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是江苏省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建邺路16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学风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较强科研能力,读博期间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六)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1日09:00-4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2日09:00-4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2日-4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2日9:00-4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国(境)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面试,开考比例1:1。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后邮寄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习成绩单;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等。

(三)面试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组织,面试采用学术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拟聘用人员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面试前通知考生。

同时,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与聘用

(一)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等手续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期限5年,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我院给予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699892;025-83236258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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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员工招聘公告?

因单位发展需要,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毕业,且取得国(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并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分两批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共计180人。

第一批次优选校招高校毕业生31人,详见《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一批次)》(附件1)。

第二批次统一招考高校毕业生149人,详见《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二批次)》(附件2)。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症,适应企业工作,在指定的医院健康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从同批次相关岗位表中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注:第一批次优选校招相关岗位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与岗位匹配的自我介绍视频(含求职理由、自我评价等,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限制在20M以内,可用视频软件压缩处理)。

第一批次优选校招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8:30至2023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统一招考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8:30至2023年4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凡认可本公告的公平、公正性,对公告具体内容理解且无任何异议的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

不符合或不认可本公告要求的人员,请勿报名。

(二)初审筛选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筛选。

2.第一批次优选校招岗位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应聘人员可于3月28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的人员,可根据报名条件报考第二批次相关岗位。

第二批次应聘人员可于4月28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初审结果。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通知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相关单位决定对该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告知相关应聘人员且不再补报。

4.专业类别审查依据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或以江苏省教育部门出具的建议为依据。

具体报名与初审筛选时间可能调整。

如调整,将另行公告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前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2)笔试费用。

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90元。

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人员及注意事项等,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跟进,即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名单确定后,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2)面试确认。

通过信息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面试,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3日前放弃面试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尾数同分跟进)。

(3)面试官小组由5人组成,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4)面试内容主要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沟通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形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注意事项等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负责通知。

未入围面试的,不再通知。

3.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

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商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加试办法,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并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资格或是未通过资格复审与考察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征得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所属单位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组织进行相应的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工作。

1.资格复审。

国(境)内院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国(境)外院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用人单位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因特殊原因,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进行考察与体检。

2.考察。

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招录考察表》(附件3)。

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阶段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第三方软件,由体检对象自行上网点击完成。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体检一项内容。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行业资讯/人事与培训/人才招聘平台)、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相关录用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

其中,录用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因未取得相关材料作出书面承诺的,原则上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入职手续。

如相关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尚不齐全的,暂时不予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及相关所属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回避事项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六、特别提示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根据需要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公告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

通过信息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获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资格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

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事项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其协议或劳动关系,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入职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前应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八)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逾期不予退费。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十)

网上报名技术

招录政策

咨询时间:2023年3月6日至7月31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十一)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下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设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5)87756100。

(十二)本公告由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附件1: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一批次).xlsx】

附件【附件2: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二批次).xlsx】

附件【附件3: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员工招录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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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58.210.143.5:8001/。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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