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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3-27 05:34:38 阅读(65) 评论(0)

2023年宜昌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协管员2名(非正式编制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或居住地在宜都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晚上自愿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5.品行端正、道德良好、热心公益,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302办公室(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联系人:陈发松,电话0717-4908627、18972580705。

2.报名所需资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个人银行征信记录、《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1份。

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报名后,报考人应保持《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名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接受资格审查,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若报考人员提供伪造、变造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条件的参考人选将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和“宜都城管”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个人体态仪表、精神面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计算最终成绩并当场公布。

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将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和“宜都城管”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村(社区)或者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将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和“宜都城管”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招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录取人员与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凭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派遣通知单到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上岗,本次招录实行1个月试用期。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

具体事宜请与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

联系人:陈发松;联系电话:18972580705。

特此公告。

附件:1.宜都市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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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涉及33个事业单位,46个岗位,共招聘75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

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医疗卫生类( E 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并及时通过中国长阳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中国长阳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县人社局在中国长阳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确需递补的,招聘单位应报县人社局同意。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方案和公告中应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所有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时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

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相关人员服务(役)时间计算方法见《公告》相关说明。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3月31日前提交给县人社局,具体申请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联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备案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在中国长阳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后,考生应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5年。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3个岗位,共招聘19人。

详见《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8日17:00。

报名窗口于3月8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rskswt/pc/index.jhtml进行。

考生登录注册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

(3)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它。

(1)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招聘单位及宜昌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因国(境)外高校学历及专业名称与国内有差异,国(境)外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工作,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和修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境)外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修学课程、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作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经市教育局审定,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6.准考证发放。

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6日至17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成绩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1)笔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3)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时间地点。

由宜昌市教育局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以笔试公告为准。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

上述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上述人员中已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笔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考察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至宜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

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463801;举报电话:0717-6056364,0717-6467663。

宜昌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2023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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