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南开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其中面向南开区卫健委系统所属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0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天津籍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 3月4日。
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
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7.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如届时不能提供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公务员被辞退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RLSBJ1783/index.html
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NKQZF/ZWGK5712/zfxxgkqwbj/qwsjkwyh1/fdzdgknr10/qwsjkwyhwj10/)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3年4月7日、4月10日至11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6:30到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须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复印件一份;2023年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进行书面承诺。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位认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聘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相关工作累计满24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为满2年、满8年。
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④政府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
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教育等系统附属医疗保育机构。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6.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
7.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4月19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六)综合成绩核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准考证号、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
因考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九、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卫生健康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疾控中心招聘岗位: 022-87875506)
技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7875315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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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告?
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2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将会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6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6:00
审查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7日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笔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于48小时内审查完毕,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查看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实际情况修改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再次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其中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所需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
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最晚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本人承诺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面试成绩。
4.计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成绩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环节由各用人单位和宝坻区人社局共同负责监督,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经查验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资格,不再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审核电话:022-29998114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政府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3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5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2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
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须于报名前(2023年3月13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
3、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
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
改报时间:3月21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022-28013603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1.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3月6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招聘公告?
2023年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了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沙路6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校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办学形式多样、教学质量优良,以开展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数控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的全日制文、理、工科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涉及9个岗位,计划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含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在报到前不能如期毕业或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笔试网上缴费。
(四)岗位1至岗位8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上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可在2023年3月21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一)岗位1至岗位8的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笔试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
岗位1至岗位8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所需要的知识、经验等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学校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岗位9的考试方式包括技能操作和试讲。
1.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审查报考岗位9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
应聘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有关材料(2023届毕业生应于报到前提供)、数控类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等级) 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佐证材料至少提交以下2项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
(1)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
(2)享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3)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者;
(4)全国行业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
(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技能操作和试讲,满分各为100分。
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数控铣床零件加工操作能力,应聘人员现场完成指定项目的技能实操任务,限时180分钟(含备考时间)。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应聘人员在指定教材中进行教学能力展示(含信息化教学能力),时间为20分钟。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
总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60%。
试讲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试讲和技能操作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学校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以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22-27938332
附件:《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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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是2004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办公环境良好,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是以轨道交通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育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岗位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现设有铁道工程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动力学院、铁道建筑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开设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32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涉及13个岗位,计划招聘25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党务工作、宣传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2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含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方人才网(/)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铁道学院网站(/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铁道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26186927
网站
附件: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023年3月3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