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一般在几月份进行社招
株洲中车是一家知名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每年都会面向社会招聘优秀的人才。根据往年的招聘情况来看,株洲中车一般会在每年的春季和秋季进行社会招聘。具体的时间可能会有所浮动,但一般都会在3月份和9月份左右进行。此外,株洲中车也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随时发布招聘信息,所以求职者需要经常关注企业官方网站或招聘平台的最新动态。总之,如果您想加入株洲中车这个大家庭,建议您多关注企业的招聘信息,抓住合适的机会,积极投递简历。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株洲市芦淞区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5名、幼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3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方分别在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两个高校招聘现场均设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和考试。举办现场招聘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如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上述高校网站的信息为准。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3,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生须提供《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两个环节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面试(上微型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谈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面试(上微型课)环节。面试(上微型课)设最低分数线,面试(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签约对象。
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招聘岗位以两个现场招聘点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和面谈成绩均相同的,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3.面谈、面试(上微型课)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签约: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签约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中车招聘正式工条件
认同中国中车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023年株洲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株洲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株洲市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局属相关单位警务辅助人员114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株洲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聘用后,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株洲市公安局会同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999号中央商业广场1栋2603号(王府井A座2603);联系人:易青云;联系电话:0731-22737777。
3.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报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4.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②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株洲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后提交,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③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6.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招聘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岗位有要求的,需通过心理素质测评。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通过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管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株洲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
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五)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株洲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株公通[2019]51号)执行,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层级津贴、绩效津贴、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免费就餐,入职试用期满后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次招考政策由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附件:
1.株洲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株洲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株洲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株洲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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