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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4-03 01:48:23 阅读(66) 评论(0)

陕西省咸阳市招聘社工今年是最后一年吗

陕西省咸阳市招聘社工今年不是最后一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2022年咸阳民政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不是最后一年,咸阳,陕西省地级市,是中国首个封建王朝秦帝国的都城,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腹地,渭水穿南,嵕山亘北,山水俱阳,故称咸阳。

咸阳市2022年社区考试成绩

: 2022-11-15 15:55:18 来源: 市民政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卞莉莉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咸阳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全市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社区工作者478名。其中:秦都区100名,渭城区100名(含面向本区现任社区网格员招聘50名),兴平市119名,武功县22名,乾县20名,礼泉县7名,泾阳县5名,三原县15名,永寿县7名,彬州市25名,长武县30名,旬邑县15名,淳化县13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4.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工作所在县(市、区)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知识水平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招聘县(市、区)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咸阳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

2.发布渠道: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咸阳市民政局网站(网址:xymz .xianyang .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2.报名网址: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8︰00至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18︰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8:00至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18︰00。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县(市、区),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及审批表》(附件1),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电子版。

③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资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电子版;所在街道(镇)出具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电子版,其中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并须有县(市、区)人社局填写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④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本区招聘岗位的,提供现任社区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4)电子版。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6.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县(市、区)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3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考务费参照我省2016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2.准考证打印网址: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相应标准予以加分:

①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6分、8分、10分。

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③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本区招聘岗位的,在所在街办2021年度考核优秀的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址下载并填报《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②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不提供《加分申请表》,由渭城区民政局统一提供加分认定资料。

(3)加分公示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结束后工作日起2日内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县(市、区)民政局应在笔试结束后工作日起第3日将初审合格资料报咸阳市民政局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咸阳市民政局复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成绩。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向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的招聘,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时全部纳入面试)。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与放宽年龄要求相关的资料:

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所在街道(镇)出具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所在街道(镇)选举结果报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县(市、区)民政局公章;

③所在街道(镇)出具的现任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任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放宽年龄工作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须有县(市、区)人社局填写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6.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且报考本区招聘岗位的,提供现任社区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复审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资料概不退还。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对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满分100分。

(八)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加权计算后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由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由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5.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咸阳市民政局根据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向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民政局下发聘用批复,并向决定聘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县(市、区)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重要提示

1.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完成医学观察期后方可参加。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以招聘流程公告通知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因准考证丢失、面试因报名及审批表丢失、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须出具县(市、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经报请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同意启用备用考场。

六、纪律要求

为维护咸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秩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咸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咸阳市民政局所有。 

1.政策咨询:029-38990053 、38990039;(渭城区面向本区现任社区网格员招聘政策咨询029-33188577)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见报名网页

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附件:1.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及审批表

      2.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

      3.2022年咸阳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放宽年龄工作证明

      4.渭城区现任社区网格员工作证明

咸阳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5

2023年咸阳市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杨凌人事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1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3月11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3日18:00。

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12日18时)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24:00。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在3月14日至3月1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029-87035350,工作日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待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6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3月28日8时至3月31日24时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杨凌示范区设立考区。

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

应聘人员可登录杨凌示范区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

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

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87035350、87037589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9538291、89530805。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1.2023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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