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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附件2);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0年QS世界 大学排名 榜前200名(附件3)。
2、浙江省内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温州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等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15所重点高校招聘条件:苍南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苍南生源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班级班委以上干部、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苍南县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0时—5月8日24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生:还需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并上传《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
往届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9日0时—5月11日24时。
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13日0时—5月14日24时。
4、择优遴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5、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四、待遇
取得不同学历层次的新聘人员,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国“双一流” 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我县工作期间分别按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2、本次人才引进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市户籍或非温州市生源,来苍南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77-68881517、68881239。 ;

2015年温州苍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温州华图为您服务:
2015年温州苍南事业的招聘考试已经开始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 6月10日0时——6月12日 24时
网址: (苍南人才网),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个人填写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件)信息、岗位相符,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但网上注册、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6月13日0时——6月15日24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6月17日8时——6月18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报名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
6月 18日17时。未及时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时间至 6月19日24时结束。
4.现场缴费
时间:2015年6月24日——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作放弃报名资格。
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二楼)
现场缴费须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更多有关2015年温州苍南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详见温州华图官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浙江省苍南县人事局周末上班吗?
不上班,国家法定放假的日子他们都不上班。登陆苍南人才网,不过最好打个电话线咨询下。报到证应该是拿到人才中心区,人事局下属单位。
宜山镇府编外人员工资
1、被录用的编外人员聘用后,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外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初次签订时可设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可享受相关奖金、福利待遇。
2、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五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奖金和福利等。
3、基本工资:各单位编外人员的基本工资可根据当年宜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设定,其中包括个人应支付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4、工龄工资:初次录用的编外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工龄满一年(含试用期)后,从第二年(第十三个月)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每年20元。已在岗编外人员的工龄按编外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的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经局党委同意,在局内部调动的编外人员,原单位工龄可计算在内。
5、岗位工资(津贴):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编外人员岗位职责和设置情况,制定岗位工资标准,每年一次报局政工科初审后,由局政工科报局党委讨论审批。编外人员获得本岗位对应的或相联系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并被本单位聘用的,可适当给予补贴。对与本岗位或专业无关的职称,不得聘用和发放补贴。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造师或同等相关注册证书的给予100元/月补贴,获得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证书的给予50元/月补贴,获得助理工程师或技师证书的给予30元/月补贴,获得技术员或高级工、中级工证书的给予20/月补贴。获得的证书原件应交给本单位办公室保存。驾驶员岗位工资可根据具体岗位制定,原则上应参照行车公里补贴。
6、奖金: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情况或经营效益,以及岗位职责,核定本单位编外人员年度奖励工资总额,报局计财科初审后,报局党委审批。奖励工资可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考核制度,按月或年度发放。
7、福利: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情况和经营效益,发放编外人员节假日实物性福利和午餐费等,但发放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福利由各单位自定。企业编外人员福利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8、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个人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用人单位可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经费状况为编外人员缴纳个人公积金,所需缴纳的公积金不低于全市最低公积金交纳标准。
9、季节性工人、计件制工人、食堂、门卫工作人员、已到退休年龄返聘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