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满5年落户需要资料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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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4-19 12:04:11 阅读(60) 评论(0)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成都开始实施限购政策以后,想把户口迁入成都是难上加难,但是成都市户口迁入的方式有很多,因此大家不必担心。那么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一、 基础指标以及分值

1、 合法稳定的工作。申请人需要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工作满六个月以上,或者持有成都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以上并且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的稳定住所。申请人必须在成都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按照住房面积计算来积分,最高不能超过40分。在当地租房并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人必须按月缴纳社会保险,每年可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二、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1、申请人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申请人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

3、申请人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成都户口迁入需要哪些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申请人员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凭证。

4、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派出所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等。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成都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们。

成都市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么,成都市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积分落户必须满足的条件:

1.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成都按国省市规定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截至申请当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4.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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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满五年可以落户吗

法律分析:必须满五年,才能积分入户。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第(一)项是指:在成都市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2、第(二)项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3、第(三)项是指: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并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六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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