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山西省这次书记员一共招了多少么?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公务员及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人数
录用人数共计 1081 名,其中:全省法院系统 676 名(包括 401 名聘任制书记员,录用人员专业及分配数额见附表一)、全省检察院系统 405 名(录用人员专业及分配数额见附表二)。
二、录用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3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5 、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年满 18 周岁( 198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5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二)个性条件
全省法院系统( 676 名):
年龄 35 岁以下(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
审判职位( 247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省法院审判职位的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法院的学历可放宽至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财会职位( 7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担任会计工作资格证书;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法院的学历可放宽至高等院校财会专业专科毕业。
计算机职位( 8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非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但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熟悉数据库和网络技术;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法院的学历可放宽至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
行政文秘职位( 13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协调管理能力;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法院的学历可放宽至高等院校专科毕业。
聘任制书记员职位( 401 名)报考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 30 岁以下( 1976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担任书记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较为熟练的汉字输入技能;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法院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毕业。
全省检察院系统( 405 名) :
年龄 32 岁以下( 1974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报考省检察院和太原市检察院的要求年龄 28 岁以下( 1978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
法律职位( 254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 35 岁,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年龄可放宽到 35 岁(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会计职位( 37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担任会计工作资格证书;报考省检察院会计职位的要求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国家会计师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毕业;年龄可放宽到 35 岁,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年龄可放宽到 35 岁(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等院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计算机职位( 75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非计算机专业毕业但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报考省检察院和太原市检察院计算机职位的,要求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年龄可放宽到 35 岁(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
通信工程职位( 2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通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文秘职位( 28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年龄可放宽到 35 岁( 1971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专科毕业。
审计职位( 3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审计或会计、财经、金融等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法医职位( 3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法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痕检职位( 2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痕检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安全工程职位( 1 名)报考条件: 高等院校安全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三、报 名
报名时间: 2007 年 1 月 9 日至 15 日,其中 1 月 9 日至 1 月 11 日进行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的报名, 1 月 12 日至 1 月 15 日进行全省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的报名 。
报名地点:在全省 11 个市各设立一个报名点,考生可就近到 11 个市报名点报名。
各市报名联系电话如下:
太原市:( 0351 ) 2020564 4071458
大同市:( 0352 ) 6037376 5188870
阳泉市:( 0353 ) 2296052 2582527 2138305
长治市:( 0355 ) 2022408
晋城市:( 0356 ) 3015125 2060092
朔州市:( 0349 ) 2282078 2166827
忻州市: 013835035306
晋中市:( 0354 ) 3129504 3031735
临汾市:( 0357 ) 2189100 2992115
运城市:( 0359 ) 2291423
吕梁市:( 0358 ) 8310757 8425041
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盖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007 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情况及成绩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毕业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须持相关证书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 5 张以及其它需要的证明、证书。报名者须如实填写《 山西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山西省法院系统录用聘任制书记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于 2007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7 日携带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所报考市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的考生,到太原市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名时交考试费 100 元(报考聘任制书记员的考生须交考试费 140 元,加试计算机速录测试)。省法院、省检察院报名人数与实际录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 8 : 1 (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报名人数与实际录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 5 : 1 ),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招考领导组同意可适当减少录用人数。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考录资格。 2007 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动取消考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综合科目的主要内容有: ①行政职业能力(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哲学、政治经济学与市场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史与党建);③公务员管理基本知识(公务员法、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④综合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战基本知识、国情省情知识、文秘及应用文基础知识、现代科技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专业科目的主要内容为各用人单位所从事专业工作的知识。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的考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笔试专业科目免考,专业科目成绩按该专业科目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的考生,笔试专业科目中加试速录测试(速录测试另行组织),其专业科目的成绩按照笔答专业课成绩的 40% ,速录成绩的 60% 计算。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单科成绩(综合科目、专业科目理论及速录测试)达到 60 分者为合格。
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科目成绩 40% 、专业科目成绩 60 %计算。
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等有关厅局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过考核合格的(需在报名时出具由团中央、团省委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服务合格证),在笔试总成绩中加 5 分进行排队。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笔试单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录用人员与面试人员 1:3 (市县两级 法院检察院系统按录用人员与面试人员 1 : 2 )的比例择优确定。
笔试时间定于 2007 年 3 月 11 日。上午考综合科目( 120 分钟);下午考专业科目( 120 分钟)。报考全省法院系统书记员的考生需要在笔试结束后加试计算机速录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告。所有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中途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统一离开考场。
2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达到 60 分为合格。
五、考核和体检
考生考试成绩,以笔试总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计算,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录用人员与考核人员 1 : 1 的比例择优确定(因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用人单位报招考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进行递补。除因报名人数、入闱人数不达规定要求并经招考领导组决定减少名额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考数量足额录用)。
考核:考核工作在招考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市、县(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拟录用人员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时,要加大考核力度,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核。
体检:体检工作在招考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各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机关拟录用人员体检由市法院、市检察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 号)执行。体检应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录用审批
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要求,结合对应试者的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招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在《山西日报》公告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 7 天。举报者要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录用人员确定后,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及聘任制书记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接受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考生也可登陆山西人事人才网(网址)和山西毕业生就业网 )查询。
本《公告》由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351 — 6016272 6016649
监督电话: 0351 — 4045355
山西省公务员报名
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 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累计时间为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和我省各级机关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6月23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
山西人事人才网()
省人事厅将于2008年6月28日—29日在山西省2008年人才智力交流大会上组织省招考部门和有招考任务的市人事局进行咨询。考生如对《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进行现场咨询,也可直接与省招录机关和各市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时间:2008年6月26日~7月2日
网址: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6月26日8:00 至7月2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2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7月2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7月3日0:00至7月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5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8年7月15日—7月19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8年7月1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考部门要求安排)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7月2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城市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和晋人字[2006]9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者,于2008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持派出单位出具的证明、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的成绩可于8月3日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专业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3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不达3:1的,则将所有不达比例的职位合并进行面试,并将指标减少到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为3:1进行录用,如合并后仍不达3:1的,则按原职位进行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省招考机关和各市人事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参加专业测试、面试的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录用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报省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参加同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机关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事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省直各部门招考简章及各市招录职位一览表
专业设置分类
各招考单位及各市人事局咨询电话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山西人事人才网的网址是什么啊? 怎样查询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成绩在《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的右侧有一个《业务服务》栏
山西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报名地点在哪里?
报名时间:拟定于11月23日至11月25日。
报名地点:山西中医学院(太原市晋祠路一段169号)体育馆。
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盖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须持相关证书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需要的证明、证书。报名时交考试费100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山西中医学院(太原市晋祠路一段169号)体育馆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试费收据,拟定于12月13日至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