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事业单位招聘-无锡事业单位招聘2023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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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4-11 03:02:59 阅读(99) 评论(0)

2023年无锡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根据无锡市征兵领导小组关于《无锡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锡征〔2021〕1号)精神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3年无锡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无锡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由我市批准入伍,2022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军士、义务兵)并由无锡市接收安置,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

经各市、县(区)人民武装部退伍登记备案已转服预备役;

(六)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七)入伍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01月01日后出生)。

已参加过政策性岗位安置或符合定向招聘条件又放弃未参加的,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注意:因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同步进行,所以报考人员请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资格审核

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区征兵办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从本区应征入伍的参加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网上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告知本人。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间:由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各区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二)。

五、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考试时间为9∶00—11∶30;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4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无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核准。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82823315;

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68649024、68649112(传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1824477;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510-68649034;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603;

无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一:2023年无锡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各区征兵办地址及联系电话(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梁溪区、新吴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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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2、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笔试科目见附件一《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类别”。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各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滨湖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滨湖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bj/)。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7.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截止报名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注意:因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同步进行,所以报考人员请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0-12333,0510-81880029。

(五)报名时,请阅读《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报名技术

四、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将及时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1.笔试时间:9:00-11:3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

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六、面试

1.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空缺,则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九、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招聘考务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职位条件和考务信息等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bj/)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十一、招聘咨询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12333、0510-81880029。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政策咨询:0510-81178680。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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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紧缺性专技人才公告?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高端及紧缺性专业人才245名(事业编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201名;

2.紧缺性专业技术人员44名。

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其中,博士或者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外,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2,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8. 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

(1)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应届生报名。

(3)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经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5)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招聘公告发布日起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网站线上报名(webrecruit/Index.aspx),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4:00。

(二)资格审核

1.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4. 资格复审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二代身份证。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实足年限截止到报名之日。

2.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3. 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4.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招聘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考核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1. 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公示及聘用

1.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3.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4.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1822044。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高端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 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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