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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4-15 11:34:06 阅读(76) 评论(0)

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 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2年5月23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静海人才信息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

审查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各招聘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7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68615868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静海招聘会什么时候有

静海的都是小型招聘会。建议你就去天津国展中心,或者到枫林园。那里每周都有。

静海县人事局报名考试截止日期

往年都是3月份出来,关注下静海人才网,那上头出招考简章及报名。

2021天津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定于2021年7月24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如实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体温测量记录等,并签署《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从报名网站下载,手写签名),考试当天须将《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考生进入考点按照入校进出管理要求执行。

(1)考生须于笔试当天申请天津健康码,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2)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必须在旅居史之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1)考生健康码为“橙码”或“红码”;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5.考试前14天考生如有下述情况或预计有下述情况请于2021年7月23日16:00前拨打招聘部门电话进行报备(咨询报备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考试当天及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为准);

(2)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

(3)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从中高风险降至低风险但距考试当天未满14天的;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

6.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考试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7.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的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外省市居住(或就学)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津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9.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或一般性装饰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0.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附件:《 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 》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

2021年6月24日

静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协勤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执法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静海县常住非农业户籍(不含蓝印户口),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 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 。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日上午8:30—7月3日下午18:00。

(二)验证、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

2010年7月5日—7月6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审核、验证、交费,领取面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具备参加笔试的资格(面试不合格者全额退还报名费)。

面试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201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军训和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周军事训练。军训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再一次进行递补。

(三)考察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四)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军训、体能测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待遇

(一)用工形式

采取合同制用工形式,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单位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待遇

聘用人员按天津市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基本工资920元,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缴纳五险、统一配备执法服装。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静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在静海找工作

那你还是去做做销售吧,拿钱的同事可以提升下你的能力,在静海县,可以去津门人才网找找,上面的招聘比较正规,信息也是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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