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儿落户成都-新生儿上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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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4-12 16:13:44 阅读(72) 评论(0)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在哪里办

1、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顺城大街391号2、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大慈寺路48号3、青羊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文武路1号4楼4、金牛公安办证中心地址:交大路178号5、武侯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6、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7、成华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8、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大弯便民路6号10、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北泉路777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新生儿入户有哪些要求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新生儿上户期限,娃娃两个多月了上户需要哪些证件

出生申报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 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④ 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成都新生儿入户照顾政策办理流程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二、成都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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