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军人转业随配偶落户最新-成都军官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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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2023-05-22 07:24:13 阅读(444) 评论(0)

部队转业随妻子户口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综上所述,军人转业随配偶落户政策的不断完善使得更多的军人家庭的住地得到保障,建议应对军人家庭进行扶持与帮助,贯彻落实政府下达的各项有关军人的政策。

3、法律分析: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转业随妻子户口安置的要求如下: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门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5、部队军人转业,妻子户口是否必须转一起,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转到一起,立一个家庭户口本可以不转到一起,各自独立立户或与父母亲的户口放一起。只要自己感觉方便就行。

成都转业安置新政策

配偶随军调(迁)入郊区,后由郊区随军调( 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的,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业安置:服现役满10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放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区去向条件。放宽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级城市安置的条件。

军人转业到配偶所在集体户口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3、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5、法律分析:配偶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没有工作的开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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