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户口迁移证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和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准迁证
到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办事部门提交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当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证
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到原户籍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携带《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办理费用通常为0元;
可能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有随迁人员,请准备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