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本科落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入户申请表》
本科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需提供相应材料
提交申请
前往入户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并申请户口准迁证。
注销原籍户口
拿到户口准迁证后,回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办理上户
携带户口迁移证回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并领取户口簿。
注意事项: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可申请落户。
如果在成都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在住所地办理落户。
如果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办理落户。
对于大成都范围(主城区+郊县)户口,不能享受本科生毕业证落户政策。
落户时,如果本人无房,可以选择任意区集体户落户。
请根据最新政策和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