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都通过购买房产落户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
购房付款证明(一次性付款提供不动产发票,按揭购房提供银行按揭公证书和还款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如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入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明、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户政窗口或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
审核过程
材料提交后,窗口工作人员或办理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办理机关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
办理户口迁移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同一套房产,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因购房原因迁入成都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办证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