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杭州水果姐演唱会杭州站观演指南(场馆信息+进场指示+周边售卖+失物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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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2025-11-25 22:31:29 阅读(69) 评论(0)

   演出日期 :2025年11月21-22日 19:30

   演出场馆 :杭州奥体AT中心体育馆

   检票时间 :17:30开始检票,20:30停止检票(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场馆信息

  本次演出场馆为杭州奥体AT中心体育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2657号

  本次演出采用三面台,预检口,内场、看台入场口图示如下:

2025杭州水果姐演唱会杭州站观演指南(场馆信息+进场指示+周边售卖+失物认领)

(图源:杭州奥体AT中心,下同)

  具体进场指示如下

  地铁出行

  (一)内场观众

  六号线「博览中心站」B2口出,沿博奥路直行至体育游泳馆7号门预检口。

  (二)看台/包厢观众

  6号线「博览中心站」到达,建议由C口方向的AT天地商业街入口通行,并乘坐扶梯经八米平台预检口入场。

  自驾出行

  使用高德或百度地图导航至“杭州奥体AT中心体育游泳馆(2号门)”可进入地下一层停车场;或导航至“杭州奥体AT天地停车场”,可由滨盛路隧道内进入场馆负二层停车场。

  观众停完车后,可在地面、墙面或现场立牌等地方找到“看台”以及“内场”的文字提示,跟着箭头指引步行可分别抵达预检口。

  网约车出行

  (一)看台/包厢观众

  可定位至“杭州奥体AT天地3、4号门”,由博奥路驶入滨河北路约一公里(期间请勿下车,不然会有迷路风险),在网约车落客点(沿途会有指引牌哦)下车后,步行通过AT天地商业街,随后乘坐扶梯经八米平台预检口抵达体育馆A5、A7或A8门。

  (二)内场观众

  可定位至杭州国际博览中心5号门下客,随后沿博奥路直行至体育游泳馆7号门预检口。

  无障碍通道

  地铁博览中心站D口斜对面2号桥坡道。

  散场指示如下

2025杭州水果姐演唱会杭州站观演指南(场馆信息+进场指示+周边售卖+失物认领)

  所有观众可直接通过大、小步梯或2号桥方向离开场馆。

  温馨提示

  钱江三桥将于2025年11月22日零点断流,请自驾观众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噢。

  周边售卖

  1.场外售卖

  商业街售卖点:杭州奥体AT天地负一层

  售卖时间:11月21-22日,每日10:00-16:00

  2.场内售卖

  内场售卖点:体育馆内场检票口内W108

  看台售卖点:体育馆二层环廊A1门对面

  售卖时间:11月21-22日,每日17:30-19:30

  观演须知

  1.本次演出为强实名电子票,请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刷身份证、人脸识别,保证人证票三合一后方可入场;使用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的观众,请至人工通道检票入场;

  2.演出当天请尽量提前入场、并按所持门票对号入座,不得串区,不得聚集,不得跨越隔离带;

  3.为了舞台能呈现出更美的视觉效果,本场演唱会禁止自带荧光棒、灯牌、激光笔等;

  4.请大家文明观演,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向场内或舞台投掷物品,切勿站立观看;现场不接受花束,不允许签名;

  5.请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遗失和被盗;

  6.演出过程中如遇到意外发生,不要惊慌、相互拥挤,请在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疏散,确保安全;

  7.演出结束后,请大家带好随身物品,不要把垃圾遗留在座位上,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退场。

  失物认领提示

  1.现场认领:演出期间(观众检票进场至演出结束后30分钟内),失主可前往体育馆二层A7门内(档口右边)失物招领处办理(仅限体育馆内丢失的物品)。

  2.电话查询:非演出期间,可致电0571-82107181杭州奥体AT中心进行查询。

  禁带事项

  为确保演唱会顺利举行,保障现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现场观众所携带物品中的禁止和限制带入场物品现做详细说明如下:

  1.枪 支、弹 药、爆 炸 物 ;

  2.弩、匕 首、仿真 枪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冷 焰 火、汽油、酒 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4.剧 毒和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 洛因、可 卡因、大 麻、冰 毒等各类毒品;

  7.玻璃器皿、冰盒等易碎品与各类容器;

  8.打火机、火柴、烟火棒等点火器具;

  9.自带的各类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明显超过正常使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水果、鸡蛋、带壳干果等);

  10.旗帜、横幅、标语以及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11.除婴儿车与轮椅等助行器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平衡车、滑板;

  12.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尖锐物、钝器及棍棒等物品,如水果刀、剪刀、钉子、锤子、自拍杆、长柄伞等(肢残人士使用的拐杖、假肢、盲杖等除外);

  13.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及遥控器,各类航模及遥控装置,风筝、孔明灯、气球等空飘物;

  14.动物,导盲犬除外;

  15.体积较大、超过观众坐席宽度的箱包、手提袋等;

  16.可能干扰或影响活动顺利进行的物品,包括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鼓掌拍等影响现场声音效果的器具,荧光棒、灯牌、闪光头饰等影响演唱会舞台视觉效果物品,球、球棒、球拍、飞盘、激光装置、投影设备、扩音设备、无线电干扰等设备等物品;

  17.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摄像、直播设备(包括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的摄影摄像一体机设备)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支架,包括但不限于独脚架三脚架;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微单相机、单反相机、收声器、任何镜头等(拍立得、一次性相机等除外);

  18.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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