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申请汕头市龙湖区区级人才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前往办理地点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供校核)。
1、基础材料
①《2025年度汕头市龙湖区区级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原件3份(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协议,录用文件等)复印件1份;
③申请人在汕参加社保或缴纳个税相关材料原件1份(“汕头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上打印;“个人完税凭证”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的“自助办税服务区”终端机上打印或线上官方平台系在打印)。以上材料打印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两种材料都具备的,仅须提交参保材料)。

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原件1份(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上打印或在“汕头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
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资格材料(均提交复印件1份)
①属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认定的A、B类高层次人才的,应提交高层次人才证书或金凤卡;
②属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应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
③属经龙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管理期内的区高层次人才、区青年后备人才以及其他经区委人才办批准的急需紧缺人才的,应提交人才证书;
④申请人已婚的,须提交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户籍材料未能体现婚姻、亲子关系的,应一并提交结婚证、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3、代理材料
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书原件1份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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