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材料
1.外地户籍且年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省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在淮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外地户籍且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未载明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应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材料。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省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淮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外地户籍且年满16周岁人员申请换、补领身份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至少提供一种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本人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
(2)省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在淮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4.外地户籍且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换、补领身份证,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未载明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应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材料。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4)省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淮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能够调取电子证照的,可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