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永康市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对象
参照《永康市人才安居安心工程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职在我市创业创新且目前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八类人才,分别为:
1.顶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等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A类人才);
2.国家领军人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B类人才);
3.省领军人才(浙江省人才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C类人才);
4.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5.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高级技师;
6.“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具有中级职称(含可按中级职称聘任的职业资格)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双一流”高校)、技师;
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第8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标准须经职能部门认定。

其中6-8类人才需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达4个月及以上。1-5类人才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公办学校就读;6-8类人才子女,根据区域教育学位供给情况,按照人才积分排序统筹安排城区指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