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各级各类组织和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现将鸡泽县2026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初次兵役登记
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
(二)预备役登记
主要为军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登记地点
(一)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主要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由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自主完成。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由本人或委托其他亲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级兵役机关、各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代为登记。
(二)预备役登记
预备役登记通常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
四、登记方法
(一)初次兵役登记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开始兵役登记”,输入本人基本信息。不应征报名人员选择“仅兵役登记”,如参加2026年应征报名选择“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县兵役机关核查公民相关情况,做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审核结论,生成电子兵役登记凭证,电子兵役登记凭证和纸质兵役登记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预备役登记
军队审核确定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同时开具预备役登记介绍信交给退役军人本人。县兵役机关根据退役军人提供的介绍信或者按照上级下达的人员名单,为退役军人办理预备役登记。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30日内,在退役前往安置地报到时同步办理。因特殊原因本人难以自行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县兵役机关按照上级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预备役登记任务,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办理登记,必要时组织补充登记。
县兵役机关为完成预备役登记的公民在兵役登记凭证上注明相关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核验查验。
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对经过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的公民进行信息核验。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新生入学、毕业离校、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时机,查验公民兵役登记凭证,督促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兵役登记的公民及时完成登记。
(二)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有关学校,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或本学校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全部完成兵役登记。
郑重提醒: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兵役登记是一项强制性制度,无论是否参军,适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不进行、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将追究法律责任,影响升学、就业、考公、出国等!
六、咨询方式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河北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规定,也可咨询县征兵办公室和各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
鸡泽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10-2653717

鸡泽镇人民武装部:13703100123
小寨镇人民武装部:18730052190
双塔镇人民武装部:17631330326
曹庄镇人民武装部:13832018056
浮图店镇人民武装部:15075023923
吴官营镇人民武装部:15128051808
风正乡人民武装部:13703306868
特此公告。
鸡泽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