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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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5-11-21 04:17:49 阅读(57) 评论(0)

   主要领导:

   廖娥珍,女,汉族,1984年1月出生,广西平桂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的实施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贺州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登记、审核、关系转移接续和待遇支付等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险稽核和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信息与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社会保险的调查、宣传、咨询服务,建立、保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等工作。

  (五)负责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落实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政策吸引留学人员来平桂工作或定居。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审核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收入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贺州市和平桂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制定并完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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