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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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6-05-09 06:11:28 阅读(73) 评论(0)

  一、恢复实体大厅线下窗口集中服务。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将于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起有序恢复线下窗口集中服务,企业和群众可到实体大厅进行业务办理。

  二、大力推行“网上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优化简化网上服务流程,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继续坚持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政务服务工作策略,将更多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对能够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办事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平台在线查询和办理业务;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通过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做好网厅维护和在线解答。

  三、积极推进预约办理。对确需到实体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 引导办事群众有效利用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及电话预约等预约方式,合理统筹群众办事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安排办事群众到政务大厅申办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群众在大厅内滞留,做到人员不聚集、审批不断档、服务不降质。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和业务窗口咨询电话作用,全市各级政务大厅统一对外公布预约办理电话号码,增强线上咨询资源,加强线上、电话咨询力量,确保群众办件咨询全覆盖,问题全解决。及时受理、快速处置企业群众服务需求和投诉举报,回应群众关切,梳理复工复产典型诉求和意见建议,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四、审批结果快递送达。对企业和群众办理的申办材料和结果物实行邮政EMS 快递送达,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到场次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普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五、大力推行“就近申办”。督促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有序开展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全面优化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积极推行政采云服务,对“协议供货、零星采购”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不见面”采购服务,做到“即事即办”,采购交易到资金支付“一次都不跑”,全部线上操作、网上办理。

  七、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跟踪服务。

  八、创新投标担保方式。经行管部门审批同意,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九、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作用,积极推行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

  十、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畅通业务咨询及办理渠道,确保项目服务不断档。项目确需现场交易的,要尽可能利用在线、邮寄、告知承诺等非接触式方式取消或者减少人员到场。

  十一、确保交易活动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疫情防控之名实施排斥限制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收集借疫情防控之名实施排斥限制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线索,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十二、落实实体大厅安全防护。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消毒、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机制,加强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外防输入”,严把入口关,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安检区、临时隔离区。对政务大厅、开评标区及办公区域的公共设施全区域、全覆盖进行消毒,确保清洁、通风。对进入大厅的工作人员、办事企业和群众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体温监测,用手机扫“云南抗疫情”码方可进入。业务办理时,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同时,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大厅,并按要求丢弃至大厅外的废旧口罩专用垃圾桶内,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确保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措施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咨询。 

  政务服务方面业务请拨打:2200122

  公共资源交易方面业务请拨打:2160505、2160506

  政府采购方面业务请拨打:212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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